着走,肩膀和肩膀之间隔着一小段安全的距离,因为看不到彼此的脸,所以可以毫无顾忌地轻松说话,丝毫不觉得尴尬。
孟焕之说的麻辣烫店就开在距离立波不远的弄堂里,一个不起眼的小铺子,生意却很好,晚上八点多还是人头攒动,也不知道他怎么找到的。
两人进去的时候,凑巧有一桌客人吃完。路鋆站在里面,隔着人想跟还在等号的孟焕之说他坐在里面,孟焕之却像是会读心,抬头就看到路鋆用手指指里面,于是冲他点了点头。
孟焕之进来的时候,路鋆听到他的电话在响。他走得有点快,放下手里的碗,又从隔壁桌借了一瓶醋,然后坐下来摸手机。他换了新手机铃声,听起来有点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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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鋆跟着旋律哼了哼,却想不起在哪里听过。他伸手从筷筒里抽出一双一次性筷子,孟焕之却一边讲着电话,一边把一双擦过的塑料筷递了过来。他歪着头夹着电话,有点吃力的样子,等路鋆接过筷子之后,他又抽了一双给自己,一样重新擦过,和以前一样。
电话里他好像在说工作上的事,听得出来他还在做摄影,或许在杂志社供职,又或许做了专职的摄影师。路鋆心里虽然好奇,但等孟焕之挂掉电话,他却只不痛不痒地说了一句:“铃声蛮好听的。”
孟焕之脱了外套,然后开始捞碗里的东西吃,“新歌你没听吗,《tuey》。”
路鋆咬开一个牛肉丸,被里面溅出来的热汤烫痛了口腔,他突然想起,原来这歌就是自己离开香港前,在理发店听到的那一首。
f,原来他还在听。
嘴里被烫,导致手上的动作一时间全停下了,嘶嘶地抽了两口气,甚至有点狼狈。可是很奇怪的是,口腔中灼热的痛感如此强烈,路鋆却抽着气笑了。
笑意还没完全收住,抬头看到穿着一件单衫的孟焕之坐在对面,居然不问缘由的也跟着一起笑出来。那个笑容很浅很轻,但看得出来,他很开心。
路鋆也不问他笑什么,两个人只是继续各自吃东西。觉得不够味,就继续往碗里加料。
路鋆加完醋,举着瓶用眼神问对方还要不要,孟焕之握着筷子的右手微微抬起来,示意不用,可他嘴角还弯着,傻傻的不知道在乐什么。
这种简单和轻松,相比他们第一次在办公室时相见的诡异对峙,简直天差地别。或许是因为今天孟焕之的开场白选得好,又或者,这才是他们之间最自然的相处模式。
吃完东西,孟焕之说要去刚才电话里的朋友那儿拿东西,路鋆自然而然接话,“你朋友住哪里?我可以开车带你过去。”
两个人站在即将告别的路口等灯,绿灯亮起来的时候,孟焕之快他半个身位走在前面,淡淡地说:“很近,走走就到。”
路鋆愣了一下,可很快又明白了孟焕之的意思。那就再走一下,应该也不会怎样吧,就当饭后散步了。不是说,饭后百步走,活到九十九吗?所以,当孟焕之递给他烟的时候,路鋆也就很顺手地接了过来。等到一个打火机擦亮了两支烟,他才在腾起来的烟雾里感到一丝困惑。
孟焕之大概是注意到身边的目光,所以吐了烟圈说,“啊,难得才抽一根。”
路鋆没有记错,孟焕之以前不会抽烟,喝酒也不多,顶多就是被叫出去一起玩的时候,才会喝一点。在他的印象中,孟焕之一直都是自制力强大的边缘人,这种人通常很顽固,很难改变。
“我到了美国,学会抽烟之后,再也没有过敏过,很神奇吧。”
难怪,刚才一顿麻辣烫吃得安稳无事,要是换做几年前,早就遍桌纸巾了。
孟焕之继续说:“原来尼古丁有脱敏效用。”话里藏着玩笑意。
“烟酒上瘾。”虽然知道在这一点上自己没有资格劝人,但路鋆还是语重心长地这么说着。顺势又瞥孟焕之一眼,他连抽烟都很静,一点乖戾之气都没有,吞云吐雾间,吝啬地不肯花多一份力气。
孟焕之又露了笑,说:“不会,偶尔觉得闷了才抽。”
大概是被今天大方馈赠笑容的孟焕之感染了,路鋆想也没想,只管顺着他的话茬和他开玩笑:“原来你觉得闷?那真是对不住了。”
话说出口才觉有点过了头,可惜却收不回来,可孟焕之听了却觉得心里受用。
“你知道这根不同,不就行了。”这根烟,是用来留你的。
就为了留我多走这几步路吗?虽然觉得难以置信,但心里不禁还是咯噔一下,因为他一向都以为孟焕之只会投直球。
以往,只要是孟焕之想明白了的事,就会一心一意地去做,没有半点妥协,哪怕横冲直撞,也到达到目的地,旅行拍片、留学深造、待人处事,一向如此。就算是对待朋友,即便他嘴上不说,心里却早划好了层级,从不犯规。所以他可以和任何的圈子相交在一起,但始终不会走到中心去,他只是站在外面凑一个分子,最多也只是看到热闹的时候跟着笑一下。该走开的时候,他还是会走开,什么都不留下。
知道他一向投直球,直来直往,不会转弯,所以没有余地。
可是,刚才的那一个,明明就不是直球,而是看似像直球,实则会变慢、会下坠的曲球。
“看来,这一趟美国去的,值回票价。”
他其实想问,在看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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