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保镖一样用枪指着我。罗迅说一个字,我便会被开上几百个洞。
我蹲在罗迅身边,神经质的笑着问:“罗爷,他们要杀我,你同意吗?”叫他叫的阴阳怪气,“罗爷,你要杀我吗?”
他死死盯着我,犹自不服气。
可过半晌,他说的是:“不。”
“乖。”我摸摸他脸颊,心中对自己讲,这便是最后一次了,我既爱得起,就要放得下,“我也不是你能动的人。我不是方家的远房亲戚,我是方诺之同父异母的弟弟。我还有一个双胞胎弟弟,是方诺之最护着的人,上次便是他带我走。我是方忍之,你最好看清楚,别在银行那边给我搞鬼,不然我还会给你一枪。”
秦颂过来搀起他,我退后一步,目送他们离开。
罗迅走前,回头忍不住的吐口血,讲:“方,你不许走,乖乖的等我回来找你。你等着。”似发狠,似恳求。
我答:“我等着你回来杀我。”
第二十一章
罗迅离开了,我慢慢走回去。几个人跟在后面,一路擦楼梯上的血。
房门大概是被罗迅刚刚一脚踹开,已关不太严。我呆呆站在客厅里,望着脚下鲜红血液,过一会儿,跪了下去,用手指沾几滴放进嘴里。
血的味道非常普通,但这是从罗迅身上流出来的。
罗迅…
我仍愤怒到发狂,给罗迅一枪,尚不足以平息心头怒火。我向来脾气好,从未真正发怒,这次却似积攒多年的不甘从身体里喷薄而出,将我整个人都控制。我抄起桌上电脑,狠狠摔在地上,零件各处散落,由此一发不可收拾,再回过神,客厅已一片狼藉。风从破了洞的窗户里灌进来,带着夏天独有的燥热,让我几乎又失去理智。
我颓然跪在地上,大力的一下又一下砸地板,心里许多、许多、许多话,却都讲不出,几乎将自己憋死。
罗迅,罗迅…
我爱他,我只为他活着,可现在我不要了。爱过去了,我将恢复自己…
这么想,也并非十足心甘情愿,难道这真就是结局,难道要我就此罢休,那与十三年前又有何分别;但叫我回去继续做狗,又更加不能够。
左右是没有出路的…
我不禁狂叫出来,再没有一刻如此痛苦,却也流不出泪了。
若接着这样下去,我无疑会彻底疯掉,如同我母亲。还能清醒过来,是因为有一个人叫了我:“哥,你出了什么事?”
我回头,看到方战之倚在门口,疲倦不堪,连关切目光都黯淡。
我摇摇晃晃站起来,讲:“战之,你来了。”十分恍惚,“我忘记买酒,我现在去,十分钟回来。客厅不能招待你,卧室还好,你进里面等罢。”
他走过来,踩过屋中废墟一般场景,紧紧拥住我。
又是那种血脉相连,骨肉相融的感觉。我与他的感情相互呼应,两份相似伤心事激荡起来,一分痛苦变成了十分,一分愤怒变成了百分…我在发抖,他也在发抖。
他侧过脸:“哥。”忽然吻了我。
不是亲昵玩闹,方战之认认真真在吻我。他嘴里有很刺激的酒味,大概在飞机上已喝过,现在是醉了,把我抓的那样紧,好似我是他落水时唯一救生浮木,跌落深渊时唯一可受力的突出石块。
我未推开他。
我不敢。
他太累、太绝望,有种可笑而可悲‘活着没意思’的念头,我全部了解。我安慰他:“战之,我去买酒,你在这里等我回来。”
他抓着我衣角,醉的可怜巴巴的:“哥,你别走。”
“我会回来,只要十分钟。”我按按他左胸,“你知道,我会回来。你听得到。”
“……”他依依不舍放开我,黑眼睛湿润无比。
我下楼去对街便利店买酒与烟,路上致电给昨天刚招来的设计师,宣布今天他们可在家工作——电脑书桌都被我砸坏,来了只会傻眼。
抱三箱酒踉踉跄跄回去,方战之在床上滚来滚去,被子卷成长长一条抱在怀里。我觉得他十分可爱,讲:“战之,你在做什么?”
他抬头微笑,小小的脸,长长睫毛,肉嘟嘟嘴唇,直冒傻气的样子,对我一派信赖,抱怨:“哥,我等你好久…”
“没有很久。”抽一瓶酒扔过去,“你要喝的 vodka。”
他手颤抖的厉害,拔不开瓶盖,哼哼唧唧用牙去咬,非常幼稚,像我们分离那年,刚起床迷糊而可爱的六岁小孩。我忍不住笑起来,心中无穷的愤怒一刹那都消散了,变得不可思议的柔软。
我替他开了酒,自己也开一瓶,他与我碰一碰,干脆利落的讲:“喝。”一仰头就是小半瓶酒下去。
我学着他吹瓶,刚三口就呛至咳嗽。方战之很早就喝酒,练出了酒量,我却难得喝一次,酒量差得很。
vodka度数高,又太辣,我咳嗽过,又喝几口,意识已模糊起来,身体似不具重量,可飘上云端。
方战之已喝光一瓶,再递酒来叫我开。我定睛一看,皱起眉头问他:“战之,一口气开三瓶也太多…”
“只有一瓶,哥,你看错了。”他傻乎乎笑两声,“哥,你真不能喝,来,我练练你。对了,你刚刚想到什么,突然不生气了,还很开心?”
我仔细的想一会儿,大着舌头讲:“我想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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