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赛马会,赛马会是我们的传统节日,每年七八月间,我们都要选择依山傍水、平坦开阔、水草丰美的草原举行盛大的“那达慕”大会。我大月人自古以来都精骑善射。善于驯马、赛马、射箭和摔跤的人受到人们都很尊重。赛马是那达慕盛会的主要活动。赛马时,成百上千的族人从四面八方汇聚到赛马场,一面观看比赛,一面擂鼓摇旗,助威呐喊。而骑手们则乘着自己精心喂养、精心打扮的骏马,同对手们展开激烈的角逐,场上气氛热烈至极。比赛结束后,对优胜者要给予重赏。”
我看着他在火光中的脸,他说得很起兴,能从他的神情中看出他对自己民族的骄傲。突厥人性情很真,跟他们相处起来也分外轻松,因为他们大都是直肠子,又是义气**云的铁汉子。火光找着他的脸,挺拔的轮廓显得更加俊朗,蓝色的眼眸也分外明亮。
“要想参加那达慕大赛,得先得驯马,明天起早点,我带你去看看”
“驯马?”听起来似乎是很危险又刺激。
“驯马是一门绝技,在大月氏,只有剽悍机敏的骑手才能胜任。所驯之马多为生马,一般人是很难制服的。从未被骑过的生马,性格暴烈,见人连踢带咬,无法靠近,需要一位娴熟而勇敢的骑手来将它驯服。这种惊险的驯马,只有最勇敢的骑手才能胜任,所以我们历代都把能够驯马作为骑手的荣耀和骄傲。”
“这个从哪里来的?”阿史那杰突然看见我腰里别的那个漂亮的图腾佩饰,刚刚吉吉娜送给我的东西,似乎很特别,但我并不明白它的涵义。
“跳舞的时候一个女孩子送的。”
“谁呢?”
“一个叫吉吉娜的姑娘。”
阿史那杰突然用一种暧昧的眼光看着我。
“你小子不赖嘛,刚来就有姑娘向你表明爱意,吉吉娜可是我们这里出名的漂亮姑娘,你知道有多少小伙子追逐她都没有答应。”
“大哥是误会了吧。我像她也许并没有那个意思。”
阿史那杰拿起了那块图腾佩饰对我说:“在我们大月氏,这种刻有家族图腾的佩饰可不是随意送人的,年轻的姑娘小伙子把它送给自己的心上人作为定情信物。”
“不会吧?”我突然为自己这么轻易就收下这种珍贵的东西懊悔起来,像我这样的人没有可能给人幸福,何必要耽误人家。
“在篝火会的晚上姑娘把佩饰送给自己喜欢的男子就表示她会在晚上自己的帐篷里等着那男子共度春宵。”阿史那杰接着说。
我的眼睛瞪得浑圆,不会吧,胡人的女子可以这样开放,这让我大吃一惊。
“我们只是第一次见面,这不可能吧。”没想到自己也有这种吃鳖的时候,连说话都结巴起来。
阿史那杰看着我大笑起来:“我们大月氏的女子都很大胆勇敢,见到自己喜欢的人,即使是第一次见面,也会毫不顾忌地说出来。你可不要辜负人家的美意哦!”
我呆呆地坐在那里,看着火光发愣,这次我是注定要辜负她了。
* * *
清晨,天刚刚蒙蒙地亮,广阔的大草原上,天际苍穹的壮阔与绝美,格勒河畔、牛群、羊群、马背形成了一幅绮丽的画卷。
一匹野马在朝阳中快意地奔驰着,我远远地看着它出神。好美,它纯黑色的毛如同绸缎一般的美丽,浑然天成,野马仰天一声长长的嘶鸣,长长的黑色马鬃在草原的晨风中飘扬着。绝美得让人心动。
我骑着马过去,那黑色的野马立即紧张起来,箭似地蹿了出去。
突然像是有一种与生俱来的野性如同火焰一样在我的血液里沸腾起来,抛出了手中的绳索,绳索在空中浮动着,带着一股风声。就在那匹野马从自己身边一晃而过的瞬间,我猛地一跳,到了它的身后,它猛地向后退去,一边乱跳乱窜着,试图越过我。就在它一转身的瞬间,套马索一个逆向的切边,刷地落在了小黑马的头上,我用力一抖,马索一跳,滑进了它的脖子。那匹漂亮的野马一个纵立,嘶声长鸣。
野马疯狂地跳跃起来,它用力地晃动着,试图把绳索抖落。我猛力地拉着绳索,顺势跳上的马背,它翻腾着,向前狂奔,耳畔的风呼呼而过,有好几次我都差些被它翻腾下马背,我从来都不知道自己这样的天赋和气力,咬紧牙紧紧地抓住它,认它如何地疯狂腾跃,直到它筋疲力竭地慢下来,缓缓地驼着我跑到格勒河畔饮水。
“绝欢!”当听到草原上的呼喊,我已经骑着这匹刚刚驯服的黑马往回走了。
我看见阿史那杰骑着他那匹火红的骏马向我招手,
他骑着马在草原上迎风而立。
“这匹马?!”他的眼中闪着与我初见到它一样的惊艳。
“刚刚抓来的。”我笑着对他说。
“你真是我见我最有天赋的骑手。”
部落里的节日气氛越来越浓起来,因为过几天就是一年一度最盛大的“那达慕赛”
那达慕大会十分隆重,“那达慕”意为“娱乐、游戏”,用来表达丰收的喜悦之情。那达慕是草原上一年一度的传统盛会,主要的比赛项目是骑马、射箭、摔跤,统称为“男儿三艺”。
每当举办草原那达慕大会时,方圆一二百里的牧民,都要穿上节日盛装,扶老携幼,带着敖包和日常用品,乘车骑马,从四面八方赶来赴会。远近的商贸小贩也赶来摆上店铺,出售日用品,收购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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